稅收洼地可以休矣
稅收洼地,系各個地方政府為了鼓勵和吸引外來投資者到當地經濟開發區投資興業,加塊區域發展,做強主導產業、培育壯大當地新興產業鏈條,根據國家法律和當地情況制定的優惠政策。具體的財稅優惠政策大體有以下三個方面:
1、 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方面,可以享受到地方留存部分的50%-85%進行返還。
2、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核定征收:按照行業利潤率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3、提供虛擬工商注冊和財稅全套服務。
眾所周知,如稅收洼地霍爾果斯,高收入高凈值人群通過在稅收洼地虛擬注冊個人獨資企業或持股平臺進行稅收籌劃,實現了稅收利益最大化,同時地方的GDP增加,但最大的代價是國家的稅收損失很大,從長遠看也不符合國家設立稅收洼地的最終的目的,隨著*冰冰、*婭事件的爆發,這一政策漏洞突顯。
2021年的最后一天,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布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1號》,主要內容是,自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權、股票、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等權益性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下簡稱獨資合伙企業),一律適用查賬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
公告不長,意見重大,國家出臺這樣一個公告就是對前期政策進行查漏補缺,明確稅收政策的統一性,對于那些靠稅收洼地來規避個人所得稅的持股平臺企業來說,是一個重大的利空消息。